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方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 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2〕29号)、枣庄职业 (技师)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枣职院发[2022) 13号)等文件要求,对医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了测评工作,并确定了医学院的专升本校荐生名额。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致电医学院测评工作小组,联系方式:18363281809。 附件1:医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获得校荐生报名资格公示名单